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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:主城区农贸市场29日零时起恢复正常营业。
关于疫情防控期间,主城区农贸市场恢复正常营业的通告(第75号)
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居民基本生活服务,增加居民生活物资供应,保证物资供应充足,价格稳定,并结合当前城区居民的基本生活服务,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居民基本生活服务,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区居民基本生活服务。兹致函如下:
一、恢复经营条件。
受疫情影响市区范围内封闭的农贸市场,按照自愿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,在符合疫情防控、食品安全、生产经营安全的前提下,有序恢复经营。
二、压实属地责任。
1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各乡镇(街道)将拟恢复经营的农贸市场报各区、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恢复经营。
2。区(功能区)要充分评估疫情防控工作和农贸市场硬件建设、管理情况,对符合复市条件的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农贸市场应复尽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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