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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委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《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》等5个办法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这5项措施在2015年出台后,对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此次修订的5条措施,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中央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总结借鉴四川近年来选拔任用干部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从分析研判动议、民主推荐、考察决策、任职前公示5个环节,对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报告指出,各级党委(党组)在选拔任用干部时,要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,切实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作用。必须坚持政治标准,提拔重用树牢"四个意识",坚定"四个自信",坚决做到"两个维护",切实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方式,做到政德、为民、担当、实干、廉洁和求真务实,大力选拔敢于负责、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实绩突出的人。贯彻从严管理要求,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选拔干部,坚决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,切实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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